- · 《真空科学与技术学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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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助小微企业填补经贸摩擦应对“真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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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已成功建立中国—马来西亚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中国—印度尼西亚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中国—缅甸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8月底在中国—东北亚
目前,已成功建立中国—马来西亚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中国—印度尼西亚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中国—缅甸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8月底在中国—东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上与韩国代表机构签署备忘录,成立中国—韩国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已同俄罗斯、日本、英国、新加坡、孟加拉等国达成合作意向。
“贸促会正在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整合涉外商事法律资源、拓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务领域,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刘超表示,贸促会下一步将逐步推进完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筹建工作。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为双方企业搭建了快速解决问题的平台,委员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研讨、培训等活动加强企业对两国经贸法律法规的理解;通过日常咨询等活动为企业提供全面的商事法律服务。
开展“一带一路”国别法律风险研究
为加快推进中央“一带一路”倡议建设,服务中国企业在“十三五”规划期间“走出去”的战略目标,结合贸促会放大功能作用、加快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贸促会正在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别的法律风险研究项目。
刘超介绍,该项目从分析研究“一带一路”64个沿线国家的整体情况着手,将各国的经贸法律法规归纳整理,内容不仅包括各国的基本国情和基本法律制度,还包括市场准入、外国投资、贸易管理、公司设立、外汇、土地、税收、劳动就业、环境、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外国投资者必须了解的相关制度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
“该项目以企业经营者为目标读者,突出实务指南,突出案例分析,以常见典型问题为切入点,提供解决方法。”刘超称。
截至目前,已启动对57个国别的法律风险研究工作,其中完成初稿的有俄罗斯、印度、印尼、泰国、匈牙利、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8个国别,正在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复审,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于近期在贸促会官网上公开发布。
据了解,目前贸促会从事商事法律服务工作的部门有法律事务部、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企业权益保护中心、识产权服务中心、专利商标事务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局、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局、香港专利公司、中国国际商会涉法部门等单位,正在开展的商事法律服务工作涉及商事仲裁和调解、知识产权、经贸游说和摩擦应对、自贸区和WTO等国际经贸规则谈判相关业务、商事法律培训等方面。
文章来源:《真空科学与技术学报》 网址: http://www.zkkxyjsxb.cn/qikandaodu/2021/0125/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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