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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益组织的新发展及其应对(4)

来源:真空科学与技术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1-2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二、公益性网络社会组织的新尝试 技术在改变着众多网络公益性社会组织与外界环境沟通模式的同时,也改变了公众的价值观念、行为和认知模式。就公

二、公益性网络社会组织的新尝试

技术在改变着众多网络公益性社会组织与外界环境沟通模式的同时,也改变了公众的价值观念、行为和认知模式。就公益性网络组织的行动趋势看,它们试图参与的方式也有新的动向。

其一,努力尝试获取合法地位。

网络公益组织借助网络平台,通过图片、影像等多层面的渲染,更直接更广泛地反映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动员社会参与公益,其行为的积极意义毋庸置疑,但这些网络公益组织几乎没有办法获得合法身份。近年来,大量网络公益组织尝试“配合”政府规划,利用自己的媒介平台宣传活动宗旨的同时,特别明确表示拥护执政党的领导和不违背相关的法律法规,其立意是巩固社会认同并试图获得国家的认可。从治理的角度看,这些组织游离于国家法律之外,不是治理的选项;而对于网络公益组织而言,“非法”身份是难以得到政府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的。缺少法律确认的社会地位,限制了它们的活动范围与社会影响力,比如它们不能给捐赠企业或正式组织开具正式发票,因而捐赠的企业或单位无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大降低了企业组织的捐赠意向。这些问题还将长期存在下去。可以认为,网络公益组织争取合法化身份的能力代表了一种发展趋势,因而理应成为政府治理的选项。

其二,努力塑造社会的公信力。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三十九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但庞大的网民对于中国公益组织的信任并不理想,信誉危机从未间断过。正如2016年“罗尔事件”所引发的个人求助权利与捐赠人风险意识的反思那样,网络公益组织越来越认识到公益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低是根本肇因。《中国民间公益组织透明度发展研究报告(2015)》显示,2015年度中国公益组织透明度平均得分32.44,其中,重要的财务信息只有2.45分,比2014年不升反降,这些数据至少可以说明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网络公益组织开始反思,并有意识地在运作中规范行为、以透明公开发售提升自身的公信力。

其三,转战线下,尝试化解参与渠道单一的矛盾。

线上参与固然能够保障公众摆脱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虚拟空间的脆弱性总使公益活动充满太多的不确定性。同时,线上公益最终是要落实到线下的,否则无法实现网络志愿的目标。因此,近年来网络公益组织开始吸引线下公众参与的同时,还尝试以线下运转的方式实现自律和行为约束,以缓和线下与线上的紧张。

三、规范网络公益行为的几点建议

其一,法制路径,以实体公益组织的法律法规约束网络公益组织的行为。

首先,加强对公益社会组织身份的法律认定,旗帜鲜明地对不合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阐明立场。目前,我国现行社会组织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大量的民间公益性社会组织面临着游离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尴尬境地,而对于网络公益组织这种新型草根组织其合法身份的认定更是困难重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公益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虽然2016年《慈善法》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慈善事业的发展,为慈善组织的设立、运营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慈善法》作为慈善领域的基本法,并不能完全解决现实领域积存及新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因此,当下最紧迫的问题就是要完善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在为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一个宏观的权威标准、定位和保障的同时,在实际的操作中可依据不同组织的活动性质、活动范围、能力大小、权利和义务等微观层面设定具体的审批条件和监管方式。与此同时,要依据社会、科技的进步,及时淘汰或修订那些过时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章条例,实现法律层面的统一化,进而避免在现实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相互推诿或产生矛盾冲突的现象。

其次,优化网络公益组织的社会性规制。当前,我国社会组织注册登记门槛较高,尤其是注册登记资金标准,将大部分由网民自发组织且筹资能力有限的网络公益组织拒之门外,造成官方认证组织数量与民间组织实际数量严重不符,全国近九成民间组织因无法注册登记而拥有“非法”的尴尬头衔。目前,国家统计局统计的社会组织的数量为家,而未获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估计在600万左右,这个数量之间的大跨度值得思考。为走出这一困境,有必要根据当前我国社会组织的整体发展状况,适当降低社会公益组织的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降低注册资金,以促进社会公益组织的健康发展,减少网络公益组织的不确定性风险。

文章来源:《真空科学与技术学报》 网址: http://www.zkkxyjsxb.cn/qikandaodu/2021/0126/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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